编号:2024第2994号
根据(2024)鄂0106执恢202号之一、(2024)鄂0106执恢202号,杨明珠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武新国用(商2007)第1945号 |
韩桂荣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1018017GB00047F00120015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喻园教师小区6栋10单元7层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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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0702098号 |
韩桂荣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1018017GB00047F00120015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喻园教师小区6栋10单元7层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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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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