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2992号
根据(2024)鄂0103执恢607号之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1323号 |
王杰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4010002GB00015F00030007 |
江汉区思联花园城3栋1单元3层302室 |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舒兴惠(身份证号码:420325197508262671)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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