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商转公

武汉通2024-07-26  18

留言板:您好,我想问下好像现在可以二套房商转公,我和我老婆名下各有一套房结婚前,她的房子没有贷款,我的房子是商贷,现在我想用我老婆的公积金进行商转公可以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二套房商转公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部分恢复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武公中发〔2024〕11号)规定,自2024年7月11日起,武汉地区缴存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仅有两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执行我市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同时,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凡在武汉公积金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且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状态正常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原商贷银行同意办理商转公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同时需满足以下贷款条件:转贷人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近12个月内无逾期;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明晰;同意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商转公贷款担保;同意由公积金中心委托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存量房《房屋估价报告书》;同意用原商贷住房进行抵押担保;拟申请公积?贷款的房屋未设立居住权,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房屋房龄不超过30年;近6个月未办理过购房类提取记录(2024年12月31日前,阶段性取消近6个月内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购建房提取的限制);《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2023年12月1日起,放开商转公贷款对象必须是原商贷主借人的限制性条件。在申请商转公时,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上有夫妻两人姓名且产权共同共有,若原商贷借款人未缴存公积金,其配偶方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则原商贷借款人的配偶也可以作为转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 您配偶若符合以上商转公贷款条件,可至原商贷银行申请转贷,最终以贷款审核结果为准。 7月24日8:49、9:25及10:11,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的号码均提示为空号。因未联系上您,无法核实您的当前具体情况以判断是否满足贷款条件,建议您拨打027-12329客服热线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武汉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与关注。【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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