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二套房商转公现在可以办理了吗?

武汉通2024-07-26  37

留言板:在网上看到一份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文件,文件明确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部分恢复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请问是真的吗?如果属实,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办理?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丁先生: 您好,您通过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二套房商转公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是代儿子咨询。您儿子目前为已婚,不确定您儿子是武汉缴存公积金还是东风缴存公积金,其夫妻双方均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您儿子的家庭在武汉有两套房产,咨询能否就其中一套是否可以申请二套房商转公贷款。 1、若缴存的是武汉公积金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部分恢复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通知》(武公中发 [2024] 11号)规定,自2024年7月11日起,武汉地区缴存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仅有两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执行我市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同时,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凡在武汉公积金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且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状态正常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原商贷银行同意办理商转公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同时,需满足以下贷款条件:转贷人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近12个月内无逾期;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明晰;同意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商转公贷款担保;同意由公积金中心委托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存量房《房屋估价报告书》;同意用原商贷住房进行抵押担保;拟申请公积?贷款的房屋未设立居住权,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房屋房龄不超过30年;近6个月未办理过购房类提取记录(2024年12月31日前,阶段性取消近6个月内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购建房提取的限制);《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您儿子缴存的是武汉公积金,在符合以上商转公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至原商贷银行申请办理二套房商转公贷款,最终以贷款审核结果为准。 2、若缴存的是东风公积金 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在武汉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无法在武汉办理商转公贷款。 若您儿子缴存的是东风公积金,则不能在武汉办理商转公贷款。若需要使用东风公积金,则建议联系东风公积金中心咨询相关政策。 7月16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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