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根据物业服务前期协议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中相关内容(详见附图1),应在三天内完成单元门的修换,但时至今日仍未完成,大门敞开,保安也时有时无,即便有也很难做到个个询问的工作。居民安全如何保证?有关部门回复时,请误给我玩文字游戏!!!!
官方回复:尊敬的冯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工作人员分别与您和物业企业电话联系了解情况,6月25日E4栋单元自动门电动式闭门器发生机械故障无法正常开启,物业第一时间对设备进行检测,现场工人无法进行修复,立即向公司报告并寄付厂家进行维修,于7月8日将维修好的电动式闭门器安装到位,单元自动门恢复正常使用。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小区门岗管理工作,做好来访登记表。7月18日,区房管局通过电话(86856690)向您反馈相关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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