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中建大公馆四期,不预交一年物业费,不给钥匙

武汉通2024-07-26  15

武汉留言板:投诉中建大公馆四期,不预交一年物业费,不给钥匙,物业经理嚣张得很,不预交不行,否则收房了也拿不到钥匙,为什么物业要这么嚣张,谁给的底气,还是你们监管不力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物业企业以物业费作为捆绑条件阻碍业主收房的问题。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立即开展了调查,经查,中建大公馆四期于2023年11月15日交付,您委托家人于2023年11月25日进行收房。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管理义务,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规定,我区规划局已于2023年11月底现场约谈物业企业,要求其不得以物业费作为前置条件阻碍业主收房,经我区规划局工作人员复查,物业企业存在捆绑物业费的行为,已于2023年12月19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企业不得以物业费作为捆绑条件阻碍业主收房。我区规划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管理,并要求物业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自身义务,耐心进行沟通,规范行为,提升相应的服务质量。2024年7月26日,我区规划局通过电话027-6556398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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