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江山水停车收费标准问题的反映

武汉通2024-07-26  14

武汉留言板:2024年6月,我通过与小区业主签订租房合同入住该小区49栋。在办理停车入场时,物业告知我说地面停车120/月,地库停车490/月。且地面仅有业主本人及亲属可办理,租户车辆属于D类车辆,只能办理地库停车。因着急入住,我先办理了一个月的地库入场。27日,我又与物业沟通此项规定(租户只能租地库停车位)的依据,被告知是依据业主大会通过的停车场管理办法来要求的。我看了物业发给我的《清江山水小区停车管理办法》,按照该管理办法,租户的车辆属于D类,但并未规定租户的车辆不允许租用地面车位,况且租户租用业主的房子,业主本人不在小区住,租户是否应当享有业主停车的权益?我认为这样一刀切的管理办法不贴合实际,希望能够得到相关方面的合理回应。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的小区停车费用问题,我区关东街工作人员立刻展开了调查。经查,据《清江山水小区停车管理办法2023版》文件,因您进入到其他停车位算为临时车收费标准,另小区各机动车门禁外有扫描开发票二维码,您可以手机扫描发具发票。您所诉求的关于费用公告和规范停车要求已转达万科物业进行服务提升。关东街工作人员2024年7月9日9时45分通过电话8718828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关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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