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4974号

武汉通2024-08-13  11

  黄瑾如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36号商业、居住(当代·云谷项目)一期兰溪谷5号楼2单元27层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13314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瑾如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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