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4971号

武汉通2024-08-13  26

  勤鹏程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万松园路43号圣淘沙大厦A栋7层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7)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460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勤鹏程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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