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交警部门秉公执法

武汉通2024-08-13  91

武汉留言板:我住蔡甸区蔡甸街蔡姚路,路边车位长期被门面租客用电动车及三轮车占住,导致我们住户无法停车被贴条罚款。望交警部门能够严格管理,不能专门贴条罚款。
官方回复:尊敬的喜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到达现场核实,此问题确实存在,道路上的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设置或占用;对此,我区公安分局立即派遣警力对居民私占停车位的物品进行了清理,责令居民不得再出现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并对居民进行法规教育,做到还“位”于民。后期将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巡查,严厉查处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违法行为,加强普法宣传,强化辖区停车秩序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条件。7月26日,我区公安分局通过电话1857173579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监督我们的工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蔡甸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一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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