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是否可以在武汉市蔡甸区和中心城区通行,我有一台电动车是广东买的广东上的牌照,能否在武汉蔡甸区行驶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按照《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的,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同时,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非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可以依法禁止在本市道路通行。目前,我市并未出台禁止非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的相关通告,请您结合上述情况合理使用好车辆。7月11日,我区公安分局通过电话1857173579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监督我们的工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蔡甸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一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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