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以个人账号收费是否偷税漏税,请核查

武汉通2024-08-13  66

武汉留言板:江南春城御境新来的物业公司不以公司账号收费,是否涉嫌偷税漏税,请核查;物业公司不公布收支情况,是否合适。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区税务局税务人员及时与您联系,知悉了您的情况和诉求。并与相关企业联系,进行调查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规定,税务人员对该公司未及时开具发票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该公司按照规定为您开具发票。电话沟通中,税务人员同时要求该公司与您做好沟通协调,并将该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告知于您,您可随时与其联系索取发票。但您在电话中又表示暂不需要发票,要投诉该公司涉嫌偷税漏税。 关于您反映该户涉嫌偷漏税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检举事项受理后,应当分级分类,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检举内容详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清楚、证明资料充分的,由稽查局立案检查。(二)检举内容与线索较明确但缺少必要证明资料,有可能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稽查局调查核实。发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检查;未发现的,作查结处理。(三)检举对象明确,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如您掌握该户偷漏税相关证据线索,可向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进行举报。现将举报偷漏税法定途径为您告知如下:⑴机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⑵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澳门路106号。⑶联系电话:027-82426559。区房管局了解,您的车辆进出缴纳的临停费用由岗亭的工作人员收费,工作人员用自己的收款码进行收费,针对该情况,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建议业主缴费后索要发票,工作人员收费后会与公司财务对账。同时,将加强员工的管理及培训工作。8月2日,区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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