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小梅因保管不善,将青山区船舶园横路37号海伦国际三期15栋1单元39层(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0732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小梅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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