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139号

武汉通2024-08-18  12

  王雯昕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长丰街肖家小路1号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永利村城中村改造K2-A地块)12栋1单元10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5247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雯昕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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