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125号

武汉通2024-08-18  16

  戎海甸,答征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香格里·嘉园-青青美庐二期8栋1单元7-8层7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1086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戎海甸,答征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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