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090号

武汉通2024-08-18  19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新五里地区广电.兰亭盛荟(武汉国际博览中心B6地块)11栋15层4室的《期房抵押证明》(证号:阳201501044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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