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265号

武汉通2024-08-21  15

  冉瑞燕因保管不善,将青山区临江大道896号临江港湾7门160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青国用(交2016)第123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青201600202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冉瑞燕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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