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232号

武汉通2024-08-21  20

  武汉兆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将军路南将军家苑(二期)翠林居5栋3单元402室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东200506040)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兆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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