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206号

武汉通2024-08-21  18

  李智鹏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横店街红寨村未来海岸E5栋3单元4层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黄陂国用2015第1769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黄字第201501792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智鹏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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