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太、张桂英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纸坊街环山巷3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纸字第0007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国太、张桂英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