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青山区,建设六路,两边都画的停车位,行人和非机动车去江边得走机动车道,人车混杂,安全有隐患,,建议把部分没有人行道的地方留出做非机动车道,只要一边有人行道就行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前期,建设六路(临江大道至和平大道)原为断头路,在和平大道处断交,车辆无法通行,且红钢城片区均为老旧小区,停车需求大。因此,2015年,我队将建设六路(临江大道至和平大道)道路两侧空间设置为公益性停车泊位,由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进行收费管理。但随着周边房屋拆迁及新型住房的建设,今年青山区红钢城片区将新增三所学校开学,学生人数将突破一万人以上,周边道路交通流量将发生较大的变化。今年青山区红钢城片区将新增三所学校开学,学生人数将突破一万人以上,周边道路交通流量将发生较大的变化。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车辆行车秩序,根据国务院、公安部和武汉市相关文件要求: 1、《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文件要求:“到2025年,全国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建成营业后,基本停车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的,视情减少或逐步取消周边路内停车位”。 2、《关于大力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精细化治理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23〕256号》文件要求:“在停车资源严重不足、群众对停车难意见大的区域,推动街道、相关单位挖掘停车潜力,从源头缓解停车位不足问题。坚持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定位,科学、审慎设置路内停车位”。 3、《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2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对已建成道路的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或者未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道的,应当根据道路实际状况对机动车道规划进行调整,恢复或者改建非机动车道”。 我队拟取消青山区建设六路、建设七路道路两侧施划的公益性停车泊位共计186个停车泊位,需恢复非机动车道,保障非机动车通行空间。我队人员于8月13日15时25分与您联系告知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监督,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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