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千禧城小区2号院为2018年规划审批,2021年竣工交付的住宅项目,其用地属性属于纯居住用地。根据当年规划审批要求(《关于加强武汉市商业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武土资规法【2012】263号)的规定,该项目商铺应属于住宅配套商业服务业用房,其建设配套比例不超过该期总建筑面积的2%~4%,其名词解释第3条也明确阐述了:“住宅配套商业服务业用房,是指居住用地内配套的,为居民生活服务的各类超市、菜市场、便利店、美容美发店、照相馆、洗车店、宠物店、订票点、打印店等用房。”,并无规模性医院的功能。而国家设计规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第2.0.1条中也明确规定了“商店建筑是为商品直接进行买卖和提供服务为主的公共建筑。”,并不能改变其功能用途用作医院。现在千禧城开发商武汉金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2号院配套商业服务业用房违规销售作为医院功能用途,改变了该项目规划审批的原功能用途,应进行规划变更审批,但作为该项目业主,本人并未看到相关审批文件,所以该医院建设应属违反相关规划管理规定及条例行为。另外,作为一所新建医院,其项目立项到规划审批,到设计建设审查,再到建设验收,诸多环节,本人作为业主,也并未看到相关合理合法的说法及文件公示,对该医院的建设是否合法合规,也请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充分的说明、审批手续及证明材料公示。医院项目涉及医疗污染,在建设选址时都应选择独立且远离人员密集场所,千禧城医院不仅在住宅用地内,且紧邻附近的永红幼儿园,如此项目本应严格把控各建设审批环节,现在却能快速建设完成并准备营业,相关部门职责合在?还望有关部门切实负起应有责任,严查该项目合法性,叫停一切不合法行为,还居民一个干净的小区环境。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电话联系,我们认真听取了您的诉求内容,我局工作人员耐心向您解释,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武规地[2016]104号),永利村城中村改造K2-A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二是根据《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卫发〔2023〕1号)第18条,均提到允许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武汉福康医养融合医院变更执业地址(增加第二执业地址),房屋为“商业”用途,符合相关要求;三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武汉市现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无限制性条款,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四是2024年3月15日,武汉福康医养融合医院有限公司拟“增加第二执业地址”向我局申请提前介入服务,我局于当日对拟增加地址(千禧城(K2)地块(11)栋(21、22、23)号复式营业房一层)进行现场咨询,考察结论“现场情况符合申请条件”。当日在该地址现场张贴拟增加执业地址“公示”,征求意见期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1日)未收到任何投诉;五是武汉市硚口区千禧城(K2)地块(11)栋(21、22、23)号复式营业房一层,该地址是武汉福康医养融合医院增加的第二执业地址,诊疗科目:内科、外科、中医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服务方式仅限门诊服务,不含住院服务。2024年8月13日10时19分,我局通过电话027-836181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硚口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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