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446号

武汉通2024-08-28  15

  马伟,邱盼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后湖街塔子湖村、跃进村(康乐园·尚都一品)A6栋1单元10层4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090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伟,邱盼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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