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武汉玛雅海滩水公园侵犯消费者权益

武汉通2024-08-28  192

留言板:2024年8月10日,我到武汉玛雅海滩水公园(欢乐谷)进行“年卡消费”。期间,在公园内的公共场合里被玛雅海滩水公园的“数名工作人员”空口无凭的侵害了我的人格尊严和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消费场所范围内的人身自由)。随后,我到游客中心投诉,并且要求“数名工作人员”一同前往。

经过游客中心的调解人员的调查、询问、协商,“数名工作人员”依次向我赔礼道歉。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虽然,“数名工作人员”表面上赔礼道歉了;但是,其违法行为,已经让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害怕再次遭遇到此类无理事件,更害怕“数名工作人员”的暗地里打击报复,甚至动手打人,让我心有余悸,不敢再到武汉玛雅海滩水公园进行年卡消费了。

武汉华侨城要求必须先购买欢乐谷的年卡,才能使用玛雅海滩水公园的年卡,属于“捆绑销售”,侵犯了我的自主选择权。

我的诉求:请求相关部门协商,武汉华侨城按照比例退还“欢乐谷年卡”和“玛雅海滩水公园年卡”的金额。
官方回复:尊敬的祝先生: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了不愉快的游玩体验,在此武汉欢乐谷表示诚挚的歉意! 经了解,当日工作人员已与您协商,并达成一致。8月11日18:09客服员致电游客,针对此事带来的不愉快致歉,以上情况已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我们将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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