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顶秀国际城B区13栋,正对卧室楼下不足5米就是A区垃圾清运点,堆积20-30个垃圾桶。现在B区已经建了并且住人,就应该更改垃圾点,每天6点开始垃圾车清理垃圾,臭气熏天,根本不敢开窗,新装修房子长期不开窗通风造成后果谁来管?垃圾车走后,物业又开始各种拖垃圾桶,洗垃圾桶,噪音非常大持续1-2小时左右,已经严重影响到业主睡眠,超过50分贝就会影响睡眠和休息,正常生理功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70分贝以上干扰谈话,造成心烦意乱,精神不集中,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发生事故。都是打工人,早出晚归,中午也无法休息,长期下去不管是心里还是身体都受到伤害谁来管?并且垃圾桶摆放不合理与楼道间隔不足5米,请相关部门来现场勘查,按照相关规定的内容,一般是在50米外。垃圾桶的摆放应该是要符合两个条件:第一个是,方便居民。第二个是,不能给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损害,居民楼外的垃圾桶一般是180L 240L类相对较大的垃圾桶,盛放垃圾量大,为避免影响居民生活一般在50米以外距离。同样的价格买房同样的物业费,为何区别对待,这些投诉的平台,不就是为我们这些渺小且无权无势的老板姓解决问题伸张正义的吗?为何各个部门一再推诿?投诉也只能石沉大海吗? 视频链接:https://vms.msgboard.dawuhanapp.com/video/uuKTkth5NZ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实际反映顶琇国际城要求更换垃圾堆放点问题。经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因建设单位前期未规划垃圾中转站配有临时生活垃圾堆放点,由于无配套的垃圾中转站,物业公司需要在道路旁清洗生活垃圾桶,此外,环卫部门垃圾压缩车进入园区会沿途流污水,需要物业公司每天冲洗路面,为了彻底解决该问题,物业公司前期一直在配合社区协调生活垃圾房的选址问题,目前,小区未找到其它合适位置将现有垃圾收集点迁移。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需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已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的,应当经占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小区没有业委会,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督促物业公司积极配合社区做好小区生活垃圾转点选址及意见征集事宜,并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每日对生活垃圾桶进行清洗,并将桶盖及时盖上,避免产生异味。8月22日10:50分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27648与您联系,已告知您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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