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解放公园41号门口至马路,卫生极乱脏,上楼走廊更脏在,居卫生间楼上漏了修不好,完全不能正常生活,就住在市政府附近,在当今世界里,老百简直受不了,进出公共的地方还有坑,晚上也没有路灯,摔跤了好几个人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投诉件后,我街道工作人员经现场了解核实,该处甲栋为老旧小区,2023年,我街道引进红色物业对老旧小区进行日常管理,此楼栋由天源红色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打扫,后续因此处居民长期未缴纳物业管理费,2023年12月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红色物业今年已退场,目前无物业管理单位。关于您反映的该处甲栋楼道卫生问题,因该楼栋部分住户长期在楼道丢弃生活垃圾,导致小区楼道卫生脏乱差。 根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又根据《民法典》第271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273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综上所述,红色物业退场后,此楼栋内公区卫生应由全体业主共同负责清扫。8月26日,我街道工作人员指导三合社区在该小区楼道内粘贴了“不要乱扔垃圾”的提醒,同时在居民网格群内发布“不要乱扔垃圾,共同维护公区环境卫生”的宣传广告。后续街道三合社区工作人员将本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建设理念,坚持“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建、大家管”,充分利用“清洁家园”“周末大扫除”等活动,发动本楼栋的居民对本楼栋公区卫生进行定期清理打扫,共同维护好楼栋公区的环境卫生。关于您反映该处门口至人行道小区通道卫生脏乱问题,经调查,该处小区通道由辖区环卫公司负责日常清扫,该处清扫工人按规定工作流程每日普扫,且垃圾桶日产日清。由于许多居民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未正常投入垃圾桶内,导致存在垃圾散落的问题。针对此情况,8月26日,我街道工作人员协调环卫公司工作人员对通道散落垃圾进行了清扫。同时我街道工作人员一是要求环卫公司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散落垃圾;二是要求三合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宣传提醒,引导居民规范投放生活垃圾,共同维护好小区公共通道的环境卫生。关于您反映该处公共通道存在道路坑洼和楼道灯不亮的问题,该处已纳入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楼道灯和路面坑洼问题已经列入旧改计划中,目前小区改造施工正在进行中。2024年8月26日10时07分,我街道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857283751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街道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群众投诉工作。经办单位:江岸区劳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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