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597号

武汉通2024-09-02  22

  王善子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06号当代国际花园四区3栋3单元2层0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商2011)第1357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101229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善子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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