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496号

武汉通2024-09-02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大桥新区大桥村联投广场住宅区9栋/单元11层1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鄂(2023)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1720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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