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和孩子5年前就入住在常青一路福星惠誉福星城北区,工作地点也一直在这附近,由社区也可以开证明,我们也有本小区的暂住证,但是今年统筹给我们安排到了香港路的西马路小学生,距离接近6公里,考虑以后接送不方便,父母孩子受颠簸,刚好今年小区门口对口的红领巾优雅校区建成,请求各部门能否把我们安排在这个学校上学。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及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规定,适龄儿童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入学。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8月29日,江汉区教育局通过电话8280793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经办单位:江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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