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 日前,在宜家荟聚内康菲斯会馆办理预付费健身业务,并缴纳2万余元相关费用。该服务处所,在2024年6月关停。2024年7月1日依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我依法向宜家荟聚主张退费的诉求,并在宜家荟聚办公室,其管理人员参与的前提下,与服务处所现场负责人在2024年6月13日签订退费协议,宜家荟聚工作人员当场参与协议的订立,并电话与服务处所的负责人(老板)确定称“马上退款”。后未果。这是个什么世道。。。。。。。。。。。。。。多次讨要无果,向12345电话投诉,硚口区工商局宜家工商所两次回复,“对方同意60日退款”,“现在以重新开业。。。。。”
试问一下广大网友,这么大的公司和政府职能部门,都不搞清楚问题,也不懂法吗?我现在是依据法律规定,让宜家荟聚基于业主的身份返还我预付费用,而且原协议均已解除,仅有给付的返还义务。
朗朗乾坤,不知道像谁说可以解决问题,工商管理部门的结束语“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硚口法院@硚口区工商局,诉累的产生并非源于权利无法确定(协议双方已确权),关键是执行力的问题,行政主体机关还是要认真的对待每一个小老百姓的诉求,毕竟人民群众无小事。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市场监管局易家所于8月28日10:59致电您了解情况,后联系商家协调,其称会退款,17:07再次联系您告知核实情况,您要求荟聚代偿,其不同意。8月28日我区市场监管局易家所通过电话1737126219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硚口区市场监管局易家所】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