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990号

武汉通2024-09-06  6

  胡华生,周连英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丹水池街百步亭10号居住项目(丹亭懿府)10号楼1单元6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7017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华生,周连英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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