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5905号

武汉通2024-09-06  4

  曾庆贤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滠口街富兴道富兴花园2栋1单元1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518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庆贤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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