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龙源映象小区物业同意业主安装家用新能源充电桩

武汉通2024-09-06  147

武汉留言板:你好!本人是龙源映象小区住户,想在地下车库的车位上安装家用充电站,但物业一直不同意,据了解小区有几户均安好充电桩,现如今却不同意继续安,对于住户来说十分的不便。打物业电话咨询却被告知可以去市政热线投诉他们,想借此平台寻找一个解决方法。
官方回复:尊敬的熊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问题。经核实,您是龙源映象小区的业主。该小区于2015年12月集中交付,开发建设单位前期未规划车用新能源充电桩。 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相关规定: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自用桩”),指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的个人,在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专用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新能源充电桩需要安装在固定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现因您无固定停车位,故物业企业暂未办理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相关手续。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区住更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与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安全范围内落实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8月29日,我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114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我区住更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办单位:蔡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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