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来武汉工作落得公司集体户口,买了石桥花园还建房没有房产证,孩子的户口就落在新洲了,现在孩子要上学能上石桥花园学区的小学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新洲区,应由新洲区人民政府提供学位。确需在江岸区就读,请先将孩子户籍迁入江岸区,再电话联系我局主管科室咨询办理,联系电话:027-82220468。9月5日9时32分,我局通过电话8222040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解释工作。 经办单位: 江岸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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