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6083号

武汉通2024-09-11  6

  李汉桥,张小兰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滠口街长松村、解放大道延长线以东滠口街铁路货场长松还建小区1-17#楼、22#楼、1#-4#配电房及开闭所16栋2单元5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11619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汉桥,张小兰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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