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6070号

武汉通2024-09-11  5

  中国人民解放军95388部队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江夏区山坡街光星村、山新村(货场地块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002428)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5388部队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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