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6021号

武汉通2024-09-11  5

  郑斌涛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武车四村武车四村生活区(经济适用房)9栋/单元9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332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斌涛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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