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8月23日被公司告知即将被辞退,要求8月底交接完工作,签署辞退协议。询问公司的赔偿计算年平均月薪,其中存在疑问的是年终奖部分。公司按照薪酬档级19670/12=1639.17 加入 年平均月薪中;但根据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实际发放的为38758,加入年平均月薪为38758/12=3229.83。想请问江汉区劳动监察局的同志,是按上一年度实际发放为标准计算还是按公司薪酬待遇计算?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实际工作地点为江岸区天悦外滩金融中心,并且咨询的事情已经得到解决。9月10日9时38分,江汉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电话8570901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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