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您好,我毕业时申请了一段时间的江岸区的人才公寓租房补贴,但是后来由于工作变动,退租了,期间再未申请过江岸区的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现在想重新申请江岸区的人才租房补贴(换了一家人才公寓的房源),请问需要重新申请么?如果需要重新申请需要取消原来的申请么?
官方回复:尊敬的陈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咨询退租后是否需要重新申请人才公寓资格的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的规定,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1500元。您已通过人才公寓申请,可以直接签约房源入住,无需重新申请资格。9月2日,江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通过电话8283597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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