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消防逃生通道被占用,请督促清理干净

武汉通2024-09-19  170

武汉留言板:江岸区劳动街道黄浦大街31号清风苑1栋18楼,1-2户之间消防逃生通道被私自占用,业主不清理,物业不作为,请采取措施督促相关人员把消防通道清理干净,不得堆放私人物品,已经影响到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生安全,望相关部门重视。
依据:1、《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之规定。
官方回复:尊敬的姚先生: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江岸区公安分局社区民警已实地查看您反映的情况,问题根源在于两邻居公共区域的使用矛盾。因其小区属于军事管理区,下一步民警会联合部队管理部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江岸区劳动街道工作人员联合公园社区工作人员对黄浦大街31号清风苑1栋18楼,现场查看消防通道情况,该处楼道公共区域两家都有摆放私人物品、杂物的情况,公园社区已于物业联系,要求物业整理消防通道清理杂物,也已通知片警,片警、公园社区会继续跟踪此事。9月13日,江岸区公安分局通过电话8539103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公安分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主办单位: 江岸区公安分局,协办单位:江岸区劳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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