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江岸区后湖幸福时代大家K3地块业主有家不能回,望政府相关部门给老百姓做主!小区物业规定:没有买车位的业主,车子不能开进小区住宅地下停车场。之前下通知停车费每月高达720元以上,现在更过分了下通知,不买车位不让进住宅地下停车场!意图太明显了,逼迫业主买高价车位!政府要赶紧出台政策了,指导价格!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幸福时代大家由武汉统建统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已于2024年3月底集中交付,企业对于住宅区车位将采取长租和临停的经营方式供业主使用,商业区域车位采取临停、月租的方式经营使用.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及《民法典》第两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的规定。开发企业可按照项目营销方案处置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经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后湖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幸福时代大家K3地下停车场投资兴建单位为武汉统建百步亭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单位为武汉百步亭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前幸福时代大家K3地块地下停车场参照幸福时代大家K2、K4地块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该小区机动车停车费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畴,属于场调节价范畴,应由经营者自主制定。经营管理单位已按《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履行明码标价义务。 9月11日,江岸区住更局通过电话8283673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住更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主办单位:江岸区住更局,协办单位:江岸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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