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索河街道龚家渡区域自来水水费缴费标准是多少?

武汉通2024-09-25  73

武汉留言板:问一下领导们,蔡甸区索河街道龚家渡水费收费标准是多少?2.58的水费收2.6我就不想说啥了,现在都上3.4块每顿了,是什么水又涨价了吗,在官网没有查询到涨价的信息,如有,麻烦告知一下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索河区域生活用水属于索河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范围,您反映的自来水增收污水处理费每吨0.8元属实。1、根据2023年1月17日我区水务和湖泊与我区发改局联合印发的《蔡甸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文件网址:https://www.caidian.gov.cn/zwgk/zwdt/gsgg/202301/t20230119_2136622.shtml】,包含索河街在内的其他地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6元/吨(不含污水处理费)。2、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7〕6号)文件要求,要严格执行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征收范围延伸至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区。3、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重点建制镇以外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还资〔2017〕154号)规定【文件网址:https://fgw.hubei.gov.cn/fbjd/xxgkml/xzsyxsf/sf/wfsfbz/202311/t20231130_4982103.shtml】,重点建制镇以外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 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的标准依法制定和调整。根据2008年蔡甸区物价局文件规定(蔡价商字〔2008〕20号),我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吨0.8元。4、目前,为加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我区于2024年6月5日印发了《蔡甸区污水处理费扩面征缴工作方案》,方案规定我区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扩大至全区,居民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参照每吨0.8元执行(污水处理费标准全区一致,且低于上级文件要求的0.85元/吨)。索河街龚家渡村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龚家渡污水处理厂处理,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规定,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资金,因此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2024年9月21日,工作人员用电话6981156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经办单位:蔡甸区水务和湖泊局排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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