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临嶂广场唱歌噪音扰民

武汉通2024-09-29  84

武汉留言板:蔡甸区临嶂广场唱歌噪音扰民,几乎每天跟蔡甸公安反映,都是走过场式处理,既然公安部门每次都说进行了劝阻,每次劝阻后还是原样,请问这属于劝阻警告无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公安部门的执法依据,法律法规条例是摆设?这种持续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的噪音,公安作为执法部门,劝阻警告无效的,不拿执法手段,能够管好?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经我区公安分局蔡甸派出所民警近期到临嶂广场进行巡查,对九点之后还在唱歌的群众进行了劝阻,告知广场熄灯之后不要再进行唱歌扰民等娱乐活动,有部分群众听劝并严格遵守了规定。后期民警将重点对不听劝阻的群众加强管理,同时如您发现九点之后还有唱歌等严重噪音扰民的情况可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民警将及时处理。9月24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817110705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承办单位:蔡甸区公安分局蔡甸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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