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锦绣文城成品住房 混凝土钢筋高空脱落,威胁生命安全

武汉通2024-10-06  64

武汉留言板:生命至上,非同小事。高空掉落房屋结构,严重威胁生命安全。希望相关部门严查开发商,推进小区全部排查,公布排查结果于业主。物业对此毫不上心,未见任何通知。此小区前期物业打人,偷票行为一直未得到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反映的高空掉落房屋结构问题,高湖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中建锦绣文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反馈高空掉落的是外墙装饰结构,不属于房屋结构,9月4日晚已拉起警戒线(附图),并迅速组织工作人员排查原因。9月11日,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向物业了解排查结果,物业反馈无法界定该事件责任方,故未向业主发布事件调查结果。如您认为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您可向业主委员会反馈,业委会到现场了解情况,由业委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听取广大业主意见确定解决方案,再代表全体业主同物业、开发商协商解决。9月12日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物业负责人,反馈您的诉求:需要物业就高空坠物的排查结果反馈给业委会负责人。关于您反映的小区前期物业打人事宜,派出所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依法处理。关于您反映的投票箱被盗及相关善后事宜,其中作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关于投票情况,因选票已被销毁,无法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统计投票情况,经区住建局、区民政局、街社事办、第三方帮扶中心一致认定,此次临时业主大会无效,建议业委会重新启动业主大会表决。以上相关情况社区已于2023年11月24日向业委会进行书面告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锦绣文城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经专有部分建筑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或业委会过半委员提出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且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发起人;2、提议事项明确,属于业主大会议事范围;3、提议人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业主提议之日七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决定不召开的,应当说明事情、理由和依据,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决定召开的,在业主大会召开前15日由业委会发布公告,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主要事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公告。在召开业主大会的过程中,社区给予指导和监督。关于您的需要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诉求,9月12日社区工作人员也已向您小区的业委会反馈。2024年9月12日,我区蔡甸街道通过电话(1818608715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2)中建锦绣文城小区外墙已超过质量保修期,应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予以维修。9月9日,我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通过座机6960669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更好的服务居民群众。[经办单位:蔡甸区蔡甸街道高湖社区、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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