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请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答复:电子送达的链接有效期一般是多久?失效后如何提出再次发送?结案归档后,当事人提出复制案卷的,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江汉区法院庭审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是否可以复制,能否查阅?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本院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均未接电话,因您反映情况事项不明,故未能解决您的诉求,待您与本院联系后,本院将继续做好好释明工作。2024/9/29 16:12:04、17:35:33、2024/9/30 8:50:30本院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56721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电话。待您与本院联系后,本院将继续做好好释明工作。祝好!【经办单位:江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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