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城仕小区 开发商太疯狂

武汉通2024-10-06  91

武汉留言板:投诉内容有2点:01 停车费贵导致路面瞎停车600元/月,目前经济不景气,请政府干预一下,保障居民生活,这个收费都赶上商场了,四周瞎停车也有安全隐患,地下车库空空的。02:物业费2.7元/平,要求降价。理由:物业处理事情太慢了,说好的人车分流,小区就像是卖电动车的,说是外围解决电动车篷问题,说了很久了,行动看不见,电梯每月修n次,问题一直不断,加上现在经济环境不好,麻烦降低一下物业标准。
官方回复:尊敬的曹女士: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小区电动车乱停问题。经查,今年6月底物业公司在小区2栋、4栋、6栋侧面增建了新的电动车棚方便业主停放电动车和充电。因小区业主电动车较多,新建的电动车棚无法满足业主需求。有部分业主将电动车乱停乱放,物业工作人员加强对单元门口乱放的电动车清理力度。物业工作人员巡查时也会将乱停乱放的电动车停放在单元门口旁边的绿化带附近,保证行人通道的畅通。关于小区物业费的问题,经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子湖所了解,该小区还未成立业委会,双方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对于前期物业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业主大会可以决定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物业。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选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表决。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小区大多数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费过高,希望降低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可以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时根据业主大多数表决结果执行,确定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关于小区停车费的问题,小区停车场已落实停车收费价格公示,停车半小时内免费。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武汉市物业服务管理收费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住宅小区车位租售价格不在定价目录之内,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地下车位产权属开发商所有的,其车位租金,由开发商根据成本、供求、社会经济发展,自主确定价格。该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未违反现行价格法律法规。9月25日16时56分,江岸区住更局通过电话828364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住更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主办单位:江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协办单位:江岸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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