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7号公告已张贴在小区大门口,疑问或建议有三:1、建议附上候选人事迹,主要指为小区做过什么事迹贡献,以供业主投票时参考。2、公告未见关于投票有效性的说明,怎么判断最终投票有效、候选最终胜选按什么规则确认?3、针对三个规约的投票,只有非黑即白、绝对的同意与否,假如业主集中对某一条或某几条款的修订意见强烈怎么办?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塔子湖街道核实,候选人是小区业主,公布了房号,在15天的公示期内,业主之间可以互相了解,筹备组只能根据该候选人提供的登记表配合宣传。投票的有效性由民法典第278条规定,三个规约草案主要参考是湖北省住建厅的模板,需要业主大会表决,业主可以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用选票行使权力 9月30日通过18571634761向您回复,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经办单位:江岸区塔子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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