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本人2019年在江汉区福星惠誉峯境购置一套房屋,2021年交房,交房后一直空置,期间物业要求全额交付物业费,本人与物业沟通要求按全额70%交付,物业不同意。跟据武汉市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虽未明确规定空置房的物业费缴纳比例,但之前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可按70%缴纳,且新条例只是修订,并未废止之前的条例,未明确的地方应该按照之前的规定执行,物业现在的这种做法存在不妥,望有关部门督促整改!
官方回复:尊敬的秦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福星华府峯境小区空置房打折问题。经查,依据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对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折扣事项进行专门规定。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督促物业公司积极联系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9月26日09:56分,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通过电话8582764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