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空置房物业费能不能减免部分???有没有地方性条例政策???疫情以来经济不景气,生活压力巨大,房价直线下降,负债累累,我记得之前好像是有空置房物业费减免这一条的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咨询空置房条例减免的问题。经核实,您是中海尚璟小区的业主。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该条例于2018年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未对相关问题进行规定。该小区于2022年3月陆续交付。此时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已进行了调整,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交纳物业服务费。我区住更局物业科已督促物业企业与业主做好解释工作。9月11日,我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14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我区住更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办单位:蔡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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