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正荣府电动自行车充电2.7倍乱收费,不执行政府电价政策

武汉通2024-10-16  177

武汉留言板:盘龙正荣府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乱收费、不执行政府电价政策、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一、标价不一致。图1与图2充电平台上显示的标价不一致,且收费过分高,高达政府规定的成本电费2.7倍。二、未落实政府要求的“价费分离”,只标注了1元可充电多少小时,未显示充电实际使用电量度数与服务费。三、乱收费。收费未按照充电器充电时实际功率计算,一次充电多收取0.26元。姑且用图3和4(充电器额定输入功率260W,输出60V3A)按照当前高费用标价计算,以充电时实际功率分段计算得出费用应当为2.07元(实际使用电量1.2度左右用电成本0.72元),而实际收费2.33元,比用电成本多1.61元,毛利率226%,如果多出费用归为服务费,那也是相当好比率,不符合政府规定的政策。而且故意在充电不到4小时刚到充电器额定功率时就强制降低功率,拉长充电时长(4小时后至少持续3个多小时低功率充电),达到多收费目的。但依旧按照初始高功率计费。图5更过分(充电器额定输入功率120W,输出48V2A),2.5小时处于100W下,接近0W最多不超过0.25W持续了近1小时之久,还在持续,用户自己手动关闭才终止。截至目前,本人已使用该充电桩完成充电费用共计,以例子计算每单多收0.26元,共计72单。共多收费用18.72元,这还不算利润率226%高收费部分。请政府部门督促查处整改。依据政府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正荣府小区充电桩收费问题。经我所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商家收费标准已公示,符合明码标准规定。我所工作人员于2024年10月11日通过办公电话联系您,告知处理结果。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盘龙市场监督管理所\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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